出國留遊學貸款申請方式

語言學校/遊學/打工渡假:台灣中小企業銀行合作/玉山銀行/第一銀行/彰化銀行 台灣並沒有提供語言學校的留遊學貸款;但可透過教育部與台灣中小企業銀行配合的”青年海外生活體驗專案貸款計畫”申請。

台灣中小企業銀行-青年海外生活體驗專案貸款計畫

貸款對象:

  1. 中華民國國民年滿20歲以上35歲以下之青年。
  2. 信用狀況良好,無不良紀錄者。

※申請人須提供保證人一人(父母其中一方或二、三等親家屬)。

貸款用途:

  1. 國外自助旅行(至少兩星期)
  2. 遊學、打工度假(至少一個月)

貸款額度:

  1. 依所需資金的70%為上限,申請人須自備申請金額30%為自備金(中低收入戶免提30%自備金),申請人貸放金額最高不得超過 15萬元,且限貸一次。

還款期限與利率:

  1. 利率依台灣中小企業銀行「基準利率(月調整)」機動計息。
  2. 還款期限最高五年,按月本息平均攤還。

應備文件:

  1. 「青年海外生活體驗專案貸款」計劃申請書一式二份。
  2. 入學證明或打工渡假簽證
  3. 機票
  4. 護照影本
  5. 自籌款存款證明 影本(直接影印存摺封面與內頁)
  6. 戶口名簿 影本(確認申請人&擔保人)
  7. 國民身分證雙面影本(申請人&擔保人)
  8. 印章(申請人&擔保人)
  9. 前一年度薪資扣繳憑單 影本(申請人&擔保人)
  10. 旅遊平安保險保單與收據 影本
  11.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影本
  12. NT$400 聯合徵信費用

※若申請人為應屆畢業生,前一年度無扣繳憑單者,需準備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各銀行の遊学借金
玉山銀行-夢想列車貸款(屬小額信貸)

貸款對象:

  1. 年滿20歲、有固定收入者
  2. 信用紀錄良好之本國國民
  3. 未滿20歲或無固定收入者,由家長或親屬申請。

申請文件:

  1. 身分證
  2. 收入證明
  3. 遊學契約
  4. 戶口名簿
  5. 親屬資料(本人申請免)。
彰化銀行-遊學貸款

貸款對象:

  1. 滿20歲之國民且無不良信用;
  2. 未滿20歲由法定代理或監護人申請。

貸款額度:最高NT$20萬。

利率:適用彰化銀行優惠利率,從優計息。

期限:最長可達三年,享有半年寬限期。

第一銀行-遊學貸款

貸款對象:

  1. 年滿20歲、有固定收入者
  2. 信用紀錄良好之本國國民
  3. 未滿20歲或無固定收入者,由家長或親屬申請。

額度:最高NT$15萬。

期限:最長二年。

文件:

  1. 身份證
  2. 收入證明
  3. 遊學契約
  4. 戶口名簿
  5. 親屬資料(本人申請免)。
各銀行の留學借金

目前僅提供碩士與博士,沒有學士

  1. 教育部-留學貸款:臺灣銀行、玉山商業銀行、合作金庫商業銀行、臺灣土地銀行、兆豐國際商業銀行、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台北富邦商業銀行。
  2. 台北市教育部留學免息貸款→富邦銀行
教育部留學貸款對象:
  1. 我國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及大專校院畢業,或具有國內同等學力且領有證明文件,並符合下列要件之一者:
    (1)留學生家庭年收入數額為新臺幣 145 萬元以下。
    (2)留學生本人及其兄弟姊妹有 2 人以上出國留學。
  2. 信用狀況良好,無不良紀錄者。
  3. 辦理就學貸款的學生必須先還清就學貸款才能夠出國留學。

※申請人須提供保證人一人(父母其中一方或二、三等親家屬)。
※領有公費或留學獎助學金者不可申請。

貸款用途:

修讀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學之博、碩士學位。
(查詢網址)https://www.fsedu.moe.gov.tw/index.php

申請文件:

  1. 我國高中及大專畢業證書影本或同等學力證明文件(含五專、四技二專)。
  2. 留學生護照影本。
  3. 教育部規定之國外大學校院入學許可或在學證明。
    ※但因欠缺財力證明而無法取得正式入學許可者,得以同意入學證明取代。
  4. 國民身分證(申請人&保證人)
  5. 印章(申請人&保證人)
  6. 申請 16 日前三個月內戶籍謄本
  7. 稅捐機關出具之留學生全戶最新年度綜合所 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正本。

※留學生本人及其兄弟姐妹有二人以上出國留學者,應附其他兄弟姐妹出國留學在學證明或入學許可證明文件。

貸款還款與利率:

  1. 寬限期屆滿之日起,由留學生依年金法按月平均攤還本息。
  2. 郵政儲金一年期定期儲蓄存款機動利率為指標利率,加碼計算後浮動計息;

貸款額度與期限:

  碩士 博士
期限 最長 10 年(含寬限期 3 年) 最長 16 年(含寬限期 5 年)
貸款總額度 新臺幣一百萬元 新臺幣 二百萬元
第一年 上限為新臺幣五十萬元 上限為新臺幣八十萬元
第二年 累計第一年貸款金額,
上限為新臺幣一百萬元
累計第一年貸款金額,
上限為新臺幣一百六十萬元
第三年 X 累計前二年貸款金額,
累計上限為新臺幣二百萬元。
備註 一年以內完成者,
額度一次可為新臺幣一百萬元
X

利息負擔:

家庭年收入 利息負擔
新台幣114萬(含)以下 寬限期內貸款利息由
政府全額補貼。
新臺幣 114 萬元以上

新臺幣 120 萬元(含)以下者
寬限期內貸款利息由
政府補貼一半(50%),另一半(50%)利息由留學生自行負擔。
為新臺幣 120 萬元以上至
新臺幣 145 萬元(含)以下者
寬限期內貸款利息由
留學生自行負擔。
台北市教育部留學貸款-免利息
  1. 利率優惠,符合適用對象資格且依規獲得核貸者,貸款前10年(含寬限期)之利息,臺北市教育局最高補助全額利息。
  2. 貸款期間長,修讀碩士學位或專技證照最長10年(含寬限期3年)、修讀博士學位最長16 年(含寬限期5年)。
  3. 貸款額度高,修讀碩士學位或專技證照最高新臺幣(以下同)100萬元、修讀博士學位最高 200萬元。

申請人資格:

  1. 20歲~45歲之中華民國國民
  2. 申請貸款日前已設籍臺北市一年以上。
  3. 應具完全行為能力及無不良信用紀錄。
  4. 留學生或申報留學生為受扶養人之納稅義務人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最近一年綜合所得淨額未達課稅級距百分之三十或未達申報標準。
  5. 具備我國高級中等學校及大專校院畢業,或具有同等學力且領有證明文件。
  6. 出國修讀碩、博士學位或專技證照(不含大陸地區、香港、澳門及其外設其他地區之學校或機構)。

※就學貸款尚未結清者無法申請。
※領有政府提供之各項公費或留學獎助學金,且尚未結清者,無法申請。
※申請人須提供保證人一人(父母其中一方或二、三等親家屬,但不得為申請人之配偶)。

貸款內容:

  碩士 博士
名額限制 1000名 1000名
貸款額度 第一年上限75萬
第二年累計上限150萬
第三年累計上限200萬
第一年上限75萬
第二年累計上限100萬
※一年學制上限為75萬
貸款利率 前四年:依郵政儲金一年期定期儲蓄存款機動利率+1.4%機動計息。
第五年:依郵政儲金一年期定期儲蓄存款機動利率+0.9%機動計息
前二年: 依郵政儲金一年期定期儲蓄存款機動利率+1.4%機動計息
第三年起: 依郵政儲金一年期定期儲蓄存款機動利率+0.9%機動計息
貸款期限 最長16年 最長10年
寬限期 最長5年 最長3年
還款方式 寬限期間屆滿後,按年金法本息均攤
中國信託-銀行自辦留學貸款

貸款對象:

※申請資格為留學生之父母 / 三親等血親,或其他合格且具財力之親友 ( 配偶除外 )

  1. 20-35 歲中華民國國民。
  2. 於國內大專校院畢業。
  3. 出國讀教育部認證之國外大學校院博碩士學位。
    (查詢網址)https://www.fsedu.moe.gov.tw/index.php
  4. 非政府或本行理債協商客戶。

申請人資格:

※留學生必須為保證人

  1. 20~60 歲之中華民國國民
  2. 申請人個人年收入大於30萬
  3. 非政府或本行理債協商客戶

申請文件:

  1. 留學生國內大專院校畢業證書影本。
  2. 留學生護照影本。
  3. 符合教育部認定之國外大學校院博、碩士班正式入學許可或已實際出國就讀之在學證明文件。
  4. 留學生身分證影本。
  5. 申請人身分證影本。
  6. 申請人之收入證明或財力證明。
  7. 申請人職業證明文件。

※文件為英文以外者,應由政府立案之翻譯社譯為中文。
※留學美國地區需另附I-20證明文件。

貸款額度與期限:

  博士 碩士
貸款額度 最高250萬
(若同時申請教育部留學貸款時,合併額度最高250萬)
最高200萬
(若同時申請教育部留學貸款時,合併額度最高200萬)
貸款期間 最長11年(無寬限期) 最長9年(無寬限期)
借款利率 就學期間:ARMs+1.5%
就學期後:ARMs+3.99%起
※就學期間優惠利率:博士班最長四年,碩士班最長二年(學制為一年者,最長一年)